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22301576262361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动物卫生监督,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检疫 动物产品检疫与质量监管 防疫与检疫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动物防疫执法监督检查 | |||
住 所 | 凉州区民勤路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10楼 | |||
法定代表人 | 许国军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凉州区农牧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1 | 7.1 | |||
网上名称 | 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从业人数 | 2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7年3月23日申请了法人变更登记,住所由凉州区东关街兴胜路4号变更为凉州区民勤路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10楼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一是全面组织兽医执法人员学习兽医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程序文书等有关知识,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共举办官方兽医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培训执法人员276人。举办屠宰场负责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38人。举办饲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品质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90人。二是派员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兽药GSP验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制作、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执法、屠宰监督等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共派出执法人员12人,通过培训执法人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和执法案卷评查。与临夏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2名执法人员,在武威天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牛羊屠宰检疫检疫交流学习,共同探讨了牛羊检疫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遴选案卷参加了河西地区东部案卷互评交流会和区法制局举办的案卷评审会,通过交流学习、案卷互评纠正了在执法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四是强化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指导。按照《甘肃省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工作督察程序》规定的内容,对乡镇分所工作不定期进行督察,统一制作了检疫报检牌、工作职责、产地检疫流程、检疫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确保新形势下,以动物产地检疫、养殖场(户)日常监管、畜禽屠宰监管等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1、动物产地检疫 规范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推行“养殖场动物出栏健康保证书”和“检疫员现场产地检疫记录单”制度,全面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政策,严格落实检疫项目到位、检疫程序到位、检疫标准到位、检疫处理到位、检疫记录到位和患病动物不能放过、患病动物的同群动物不能放过、疫区内易感动物不能放过、未经强制免疫的动物不能放过、未佩戴法定动物标识的动物不能放过的“五到位、五不放过”要求。 2、动物屠宰检疫 依法向取得《家畜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六个程序(即严格施行畜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六个操作程序)、五个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六个关口(入场查验、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宰后处理、无害化处理和“瘦肉精”抽检)、五个不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向非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驻场官方兽医不得私自脱离检疫岗位,不得擅自指定人员实施检疫,不得违反规程实施检疫,不得违规出证)和六个百分之百(屠宰动物同步检疫率、动物产品持证率、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动物标识回收上传率、屠宰检疫证明和记录填写规范率、证章标志规范使用率)”的要求开展屠宰检疫工作。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一是按照“网格化”监管和分类处理的方式,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目标,开展“四查四看”( 即查养殖场户,看其有无出售或随意抛弃病死动物行为;查贩运人员,看有无经营运输病死动物行为;查屠宰场点,看有无屠宰病死动物行为;查储存场所,看有无储藏病死动物产品。杜绝病死动物及产品注入市场、流向餐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排查,逐步建立了屠宰场、规模养猪场执法人员监督处理,散养户自行处理,乱扔乱弃病死动物属地监管处理的运行机制。病死畜禽全部按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悬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横幅46条、刷写墙体标语51条,发放、张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5800份,印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100问》5000本。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监督生猪规模养殖场对养殖环节死亡的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编制上报了《凉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凉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跨省调运动物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外地调运动物调前审批和落地隔离观察制度,突出引进外地动物的调运前血清抽样检测调运动物的监督管理,明确血清学检测抽检比例,认真开展抽样检测。对跨省调运动物严格按农业部调运监管要求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辖区内17个种畜禽场开展了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甘肃省动物贩运人员防疫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区269名动物贩运人员进行了登记备案管理。 5、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志管理。狠抓“痕迹化”管理,在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各种检疫记录和档案记录的管理上下功夫,做到登记记录的信息一一对应,档案管理规范。执法人员对全区内的产地检疫申报点的检疫记录规范、检疫流程规范、检疫出证操作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制作并悬挂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等执法规范展板和动物卫生监督“五不得、六条禁令、八同步”执法规范展板。采取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的管理原则,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 6、畜禽屠宰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制定下发了《2016年凉州区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牛羊定点屠宰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以城乡结合部和屠宰场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举办全省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员培训班,培训屠宰企业负责人、品质检验员、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发放告知书2000多份。在屠宰场动物检疫报检点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画。 三、兽药饲料监察、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执法 1、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执法。大力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兽药麻醉药品、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严查“三无”兽药产品和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对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禁用兽药和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经营的兽药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规范经营。对申报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和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验收。 2、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执法。全面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积极宣传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饲料标签》标准。对《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过期、注销的饲料生产企业督促按标准改建申请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在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期间不得进行饲料生产。对已获取《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饲料标签标准》和不按《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执法检查。重点对规模化养殖场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规范、粪污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无记录的、未修建消毒设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不能进行现场立即整改的,向养殖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申请办理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进行现场审核。 四、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执法 以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和每年两次的抽样检测为契机,不断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格实行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行为,对不符合生鲜乳收购条件的生鲜乳收购站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区范围内的生鲜乳收购站和奶牛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受鲜奶价格的影响,目前共正常收购运行2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生鲜乳收购站卫生较差、收购记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现场指导培训,对申请《生鲜乳车辆准运证明》换发的进行了现场审核。要求生鲜乳收购站按照市农牧、工信委、工商局印发的《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签订购销合同。 五、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对全区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审核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协调处理动物诊疗和兽药使用矛盾纠纷。在清理中重点查验了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随意变动场所布局、变更营业地址及诊疗活动范围等情形,是否在显著醒目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兽医从业情况,查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是否按规定记录、保存病历册、处方笺。对病历、处方笺内容书写不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个别诊所销售的宠物饲料为非法产品的问题进行责令进行了限期整改。通过此次清理整顿,规范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改善了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了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六、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宣传培训 一是利用科技下乡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假日活动,向经营者和养殖户发放法律法规、禁用药物目录和假劣兽药目录等宣传资料,提高农民和养殖户、经营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识。共发放《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4500多份。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屠宰场张贴了《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宣传贴画。二是印制告知书进行宣传、张贴,明确告知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发放、张贴《兽药经营企业告知书》、《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饲料生产企业告知书》等告知书2000份。三是结合执法检查,以《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瘦肉精”知识、健康养殖知识的宣传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执法现场培训经营者4200多人,印制发放《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00份。四是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应急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七、兽药抗菌药五年综合治理及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为实施情况 以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和动物诊疗机构为重点,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兽用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样本及时传达到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环节的兽药使用单位和个人,使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从业人员明确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重要意义。共发放告知书2200多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兽药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标签未粘贴和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类摆放的行为,现场进行了培训指导和督促整改。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五年专项治理和兽用标签说明书规范行动,严肃查处伪造套用相关“证”“号”的,未标识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标签的,功能和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和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国家规定不符的,经抽检确认非法添加了其他成分的,擅自改变用法用量、不标明有效成分含量、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休药期等行为。 八、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为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深入排查行业系统内部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肉食卫生安全。以畜禽屠宰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物资管理情况和规模化养殖场为突破口,重点对无证生产经营、不按照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档案记录不会规范的问题,认真开展地毯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实行跟踪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全面规范畜禽屠宰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和养殖场的管理,达到排查一起、整改一起、规范一片的目的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6年3月被省农牧厅评为2014-2015年度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